日期: 2026-06-1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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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因甘蓝种苗品种不符引发的涉农纠纷,在东明县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的努力下成功化解,种植户孟某的“钱袋子”守住了。这是东明县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生动缩影。

2025年,种植户孟某从商户处购进甘蓝种苗,按每亩3000株标准种植。然而,栽种后发现种苗品种与约定严重不符,导致甘蓝大面积减产,部分地块甚至绝收,经济损失惨重。双方就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等多次协商未果。2026年4月9日,孟某向东明县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实地走访勘验,核对交易凭证、查看种植现场、调取农事记录,对照农资管理相关规定依法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2024年,全省沿黄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调解工作一体化行动观摩活动在东明县举办。2026年,东明县被确定为全省行政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试点之一。

近年来,东明县司法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省级试点建设标准,以健全机制、规范流程、强化联动为抓手,全力推动行政调解向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迈进,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模式。

作为试点工作牵头落实单位,东明县司法局深入开展前期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汇报,积极推动全县13个重点部门全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实现重点领域行政调解组织全覆盖。同时,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共同牵头,起草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行政调解事项清单、行政调解工作手册等系列配套文件,为试点工作提供全流程制度支撑。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专门作出批示,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先行先试、争创标杆”目标;分管副县长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细化任务分工、完善各项保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将行政调解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普法以及法治政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以刚性考核倒逼工作落地见效。

在矛盾化解机制构建上,东明县依托县综治中心信息平台,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实现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处置、移送全流程线上可追溯,有效避免重复调解、多头处理。同时建立部门联动会商机制,定期对跨领域、跨部门的复杂矛盾进行会商研判,凝聚各方调解合力。

目前,东明全县行政调解组织已全部进驻县综治中心和法院立案大厅,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依托全县740个综治网格,网格员与基层干部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和隐患排查,聚焦消费维权、农资纠纷、物业纠纷等高发领域,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进一步完善“四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深度融合,构建起多方协同、高效便民的矛盾化解体系。

在日常运行中,东明县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各部门梳理并公开行政调解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清晰界定调解范围。构建“党委统筹、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指导、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闭环责任体系,从源头杜绝推诿扯皮。

东明县司法局对调解申请、受理、现场调解、协议履行、案卷归档等全流程环节制定统一标准,常态化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明确岗位职责与工作规范,持续提升调解队伍专业水平,让群众办事更省心、更舒心,切实增强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