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4-03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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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等待着被倾听、被化解。近日,一桩标的额仅为470元的“小案件”成功调解,背后折射出的是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新路径,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实践中的生动写照。

“小案件”背后的“大困扰”

房东魏某与租客高某签订了一年期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间物业费等费用由高某承担。然而,高某租住三个月后就与魏某协商转租,结清租金却未支付470元物业费。

“这钱虽不多,但理得说清楚。”魏某表示,自己向物业公司垫付物业费后,多次联系高某均遭拒。无奈之下,魏某将高某诉至法院。

案件被分至速裁团队,由有着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民调解员老郑负责先行调解工作。老郑感慨案件标的虽小,其中却承载着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寻找“失联”的被告

调解伊始,魏某情绪激动,反复强调自己争的是理而非钱,老郑先耐心安抚其情绪,随后着手联系被告高某,却接连碰壁,电话、微信均无回应。

按常规流程,案件将转入诉讼甚至公告程序,但老郑认为找到当事人才是化解矛盾的关键。老郑遂转变思路,先联系到高某户籍地的村委会,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到了高某的父亲。老人家表示最近也联系不上儿子,但愿意替儿子支付400元。但魏某态度坚决:“不行,470元一分不能少!”

眼看调解陷入僵局,老郑没有气馁,得知高某现居某社区后,便通过法院与社区的联动机制联系上网格员。经过网格员的协助,终于与高某取得了联系。

一场真诚的对话

拨通电话后,高某满是戒备,不但质疑老郑的身份,更是直言不信法院会处理470元的小事。老郑没有着急,用平实的语言解释自身特邀调解员的身份,说明调解工作的性质与法律效力,坦言调解不成再走诉讼程序,真诚的语气逐渐消融了高某的疑虑。

高某仍有不满,称没想到魏某会为小钱起诉,老郑温和而坚定地回应:“470元也是辛苦钱,而且按照合同,物业费确实该由你承担,咱们成年人得对自己签过的字负责对吧?”

见高某态度松动,老郑进一步倾听,高某这才道出委屈:此前因魏某拖欠物业费导致自己无法开具发票,一气之下拒付,如今发票可开却手头拮据。

了解全貌后,老郑既讲法理也谈情理,让高某换位思考被欠钱失联的感受,同时提醒其若走到判决阶段,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会留下记录,得不偿失。沉默片刻后,高某终于醒悟,同意支付470元,并提出将钱款转给老郑代为转交,老郑爽快应允。

“真没想到能要回来”

收到高某转来的470元后,老郑第一时间联系魏某。得知钱款追回的魏某连声道谢,还主动询问调解费用,得知调解不收费后,魏某满是感激。

一桩看似简单的纠纷,老郑耗时三天,拨打十多个电话,联动村委会、网格员等多方力量,终于实现从失联到联通、从对立到和解的转变。这起小案件的成功调解,正是基层司法工作者“小案不小办”的生动体现,用耐心与细心化解矛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公平正义。

小案不小办:司法为民的温度

这起“小案件”的高效化解,正是牡丹区法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审判工作实践的缩影。近年来,牡丹区法院针对“案多人少”矛盾,对内繁简分流、设特邀调解员工作室,对外联动多方构建多元解纷链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

今后,牡丹区法院将继续用“小案不小办”的态度,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落地,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筑牢基层根基。